1.资金业务经理
条件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类或金融类专业优先);资金管理相关岗位工作满五年以上(具有银行或财务公司资金工作经验者优先),具备资金管理或相近工作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能独立承担资金管理工作和研究分析工作,能够提出资金管理岗位的专业管理工作规范和协助建立专业管理规程;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具有对本岗位专业技术问题的分析能力,具备一定的工作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和运用办公系统软件和BLOOMBERG系统。英语流利,CET6级以上或同等水平;具有全国银行间交易员资格的优先。
2. 信贷业务经理
条件要求: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财经类专业毕业,英语6级(口语流利),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口笔表达能力,吃苦耐劳,有金融机构(银行)信贷管理或大型国有企业(能源企业)项目融资工作经验者优先。
3.结算业务主任
条件要求:金融类或经济类专业本科(有学士学位)以上学历;在金融相关机构或大型企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一定的金融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相关的金融和经济法律法规,能独立完成结算制度拟订、结算业务协调、结算操作业务授权等管理工作;具有较好的英语水平,具备一定的工作协调和沟通能力,思路清晰,文字写作能力较强,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性格开朗。
4.人力资源管理主任
条件要求: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财经或管理类专业毕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优先) ,具有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知识,能独立承担并研究分析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具有三年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经验,了解人力资源工作流程,熟悉国家人事管理及劳动保障相关法规制度;熟练使用WORD、EXCEL、POWERPOINT等计算机办公工具,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口笔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与团队协作精神,持有深圳市劳动局考核颁发的人事劳资上岗证者优先。
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83462013
有效期:至200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