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公司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基金、股票、信托产品等有价证券业务。 目前财务公司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买卖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等有价证券,也可以在证券市场买卖国债、企业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进行股票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